各位同学:
学生公寓架空层内部分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自行车、三轮车、平衡车等)长期闲置无人使用,为有效整合校园停车资源,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决定对校园内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认定标准
1、车身严重残破、变形,或主要零部件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严重生锈、布满灰尘或车胎破损干瘪等长期无人使用的。
二、公告及处理时段
公告时段:2025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
处理时段: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三、处理措施
1、公告期间,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将被统一存放在学生公寓架空层划定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存放点”;
2、若有非机动车被误清理的,请于10月23日前至“废旧、无主非机动车存放点”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