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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 改造搬迁工作的通知
2024-12-18 14:23  

关于做好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

改造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宿舍是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目前宁波大学学生社区面临床位供给紧张、部分住宿楼住宿环境有待提升等问题。根据《宁波大学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实施方案》,自24年7月起,对本部公寓四个期(1-14号楼)、本部宿舍(5-8、10号楼)进行施工改造。24年11月底起将分批完成本部公寓四期(11-14号楼)改造施工,为保障本部公寓、本部宿舍剩余改造项目按期推进,现对下一步本部公寓一期(1-4号楼)、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在住学生搬迁腾挪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楼宇学生住宿情况

1.本部公寓一期(1-4号楼)截止12月12日在住学生751人,医学部考研假21人将于12月底退宿离校,730人需统一组织搬迁腾挪,其中商学院396人、法学院165人、外国语学院124人、人文与传媒学院32、马克思主义学院13人。

2.本部宿舍10号楼为本部各学院延毕学生住宿楼宇,截止12月12日在住学生129人,各学院人数如下表:

学院

人数

学院

人数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10

法学院

2

体育学院

6

海洋学院

1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10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8

外国语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2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9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1

医学部

16

人文与传媒学院

2

音乐学院

1

商学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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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造搬迁工作安排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2023)127号)和《学生社区宿舍调配、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优化学生宿舍功能配置,学校拟于2025年1月16日(周四)开展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对象

本部公寓一期(730人)、本部宿舍10号楼(129人)

(二)搬迁时间与安排

1.本部公寓一期医学部考研假学生于12月28日(周六)前完成退宿并离楼,其余学生在2025年1月15日(周三)前完成个人物品整理,1月16日(周四)参与统一搬迁。本部公寓一期各学院搬迁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安排

涉及学院学生

8:00-10:00

商学院396、马克思主义学院13

10:00-12:00

法学院165、人文与传媒学院32、外国语学院124

2. 本部宿舍10号楼为延毕学生住宿楼宇,延毕学生在校时间不确定,建议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排摸,明确学生是否参与统一搬迁。如是则相关学生需在2025年1月16日8:00-12:00参与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搬迁,如不是则相关学生可提前自行搬迁或自行打包行李并放置至指定地点待下学期开学后取回。

注明:涉及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搬迁的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排摸相关学生,并于12月16日前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交提前自行搬迁或需行李放置指定地点的学生名单。经允许提前自行搬迁的学生可在2025年1月8日-15日(9:00-16:00)自行搬迁,但不得在目标寝室楼、目标寝室内长时间逗留、留宿过夜。自行搬迁的学生务必在15日下午16:00前完成所有搬迁手续。经允许行李放置指定地点的学生可在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5日(9:00-16:00)将个人打包好的行李物品放置至指定地点并贴好个人标识,待下学期开学后自行取回。

(三)目标楼宇:本部公寓四期(11-14号楼)

(四)搬迁名单及床位分配

12月18日(周三)前搬迁学生名单及目标宿舍房源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供至各学院;

12月23日(周一)前学院负责搬迁学生名单核对及宿舍床位分配,并反馈提前自行搬迁的学生、需行李放置指定地点的学生名单;

12月25日(周三)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学院反馈的床位分配名单给予公示。

(五)搬迁手续及注意事项

1.提前打包好个人物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行李做好标记或贴上标签,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无需打包带走的物品请大家尽量自行处理,减少楼内后续的清扫压力,做到文明搬迁。

2.学生搬迁离楼时,需至管理员处办理迁出(退宿)手续,同时交还宿舍钥匙;学生到达目标宿舍时,需至管理员处办理迁入(入住)手续。未办理搬迁手续将导致门禁及人脸闸机权限无法正常开启。

3.搬迁学生请及时完成空调租赁协议更改、签订等相关事宜。2025年1月16日空调公司将会在本部公寓四期大厅设置临时办事点(详见楼内空调公司通知)。学生也可自行前往本部思沃空调办事点(本部公寓9号楼自行车库)办理。

4.搬迁前请同学们及时登录风华宁大一卡通系统进行剩余电量的查询和充缴,确保寝室电费账户有余额。改造搬迁退电相关通知详见附件1。

5.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随手关门谨防个人物品丢失,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寝室调整结束后请及时带走个人物品、清理寝室垃圾,否则学生社区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搬迁中途如发现行李有遗漏或是误拿,及时联系学生社区片区老师或楼内管理员处理。


附件1:关于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退电工作的通知

附件2: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各楼宇学生分布情况

附件3: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交通线路图

附件4: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分工安排及工作要求

附件5:宁波大学学生寝室搬迁流程图

研究生院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安全保卫部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

关于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

改造搬迁退电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简化退宿办理流程,此次搬迁学生无需前往窗口办理水电费结清证明,剩余电费直接返还一卡通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本次退费将默认选取寝室名单中第一位学生作为退费代表。

2.搬迁前请同学们及时登录今日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剩余电量的查询和充缴,确保寝室电费账户有余额。

3.搬迁完成3个工作日后在寝室退费代表所住新楼宇公示退费代表名单及金额;剩余电费将返回至退费代表一卡通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计财处为准),请同学们查询并关注。

【特别提醒】:

1.维修与水电服务中心将保留一份备用名单,在退费代表一卡通账户无法返回时,从备用名单中选取寝室名单中第二位学生进行退款。

2.请退费代表确保一卡通正常使用。

3.搬迁前请确认关闭电源开关和水管阀门。

4.以上剩余电费退费流程仅适用于此次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改造搬迁的寝室。



维修与水电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2:

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

改造搬迁各楼宇学生分布情况

楼宇

总人数

学院

培养层次

年级

人数

本部公寓1号楼

272

法学院

本科

202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

5

商学院

2019

1

2021

109

2022

87

外国语学院

2020

1

2021

68

本部公寓2号楼

154

人文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2021

31

2023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

7

商学院

2019

1

2021

34

2022

25

外国语学院

2022

55

本部公寓3号楼

1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

1

商学院

2021

34

2022

65

2024

3

医学部

2020

21

本部公寓4号楼

201

法学院

2019

4

2020

6

2021

83

2022

71

商学院

2021

12

2022

24

2024

1

本部宿舍10号楼

129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本科

2019

5

2020

6

硕士

2021

2

法学院

本科

2020

1

硕士

2022

1

海洋学院

硕士

2021

1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本科

2017

1

2019

6

2020

6

硕士

2020

1

2021

3

202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科

2020

1

硕士

2021

1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本科

2019

3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本科

2019

1

人文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本科

2020

1

硕士

2021

1

商学院

本科

2019

8

2020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本科

2019

1

2020

8

2022

1

体育学院

本科

2020

3

硕士

2020

3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本科

2019

2

2020

7

硕士

2021

1

外国语学院

本科

2020

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本科

2018

1

2019

3

2020

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

2019

3

2020

11

硕士

2020

1

2021

4

医学部

本科

2018

2

2019

9

硕士

2021

5

音乐学院

本科

2019

1






附件3:

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

改造搬迁交通线路图




附件4:

本部公寓一期、本部宿舍10号楼

改造搬迁分工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分工安排

1.后勤管理处:负责学生寝室调整和搬迁的整体工作的组织,根据搬迁情况做好各学院分流学生寝室床位调整方案;搬迁过程中保障人员输送车辆。

2.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生寝室调整和搬迁的整体工作的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疏导,掌握学生思想舆情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3.安全保卫部:提前制定交通线路图,明确搬迁期间安保工作及交通疏导方案;对各学院审批具有校园码的搬家公司车辆、人员进行查验后放行。交通线路图详见附件2。

4.各相关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搬迁的部署、通知、床位分配、具体组织等工作。改造搬迁各楼宇学生分布情况详见附件3。

二、搬迁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寝室调整工作,制定详细的搬迁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本次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各相关学院要提前做好学生动员,提醒学生提高安全意识、保管好个人物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学院相关领导及辅导员老师要深入搬迁一线,现场指挥搬迁工作,搬迁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韵晨,联系电话:558166。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联系人:艾依萨·居曼克,联系电话:679246。

安全保卫部联系人:王兴家,联系电话:552681。

后勤管理处联系人:周芹,联系电话:694181。





附件5: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搬迁工作安排一览表

搬迁对象

时 间

工作主体

相关说明

本部公寓一期(730人)、本部宿舍10号楼(129人)


2024年12月18日前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向各学院提供搬迁学生名单及目标宿舍房源。

2024年12月23日前

各学院

各学院负责搬迁学生名单核对及宿舍床位分配并反馈提前自行搬迁的学生、需行李放置指定地点的学生名单。

2024年12月25日前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学院反馈的床位分配名单进行整理并给予公示。

本部公寓一期医学部考研假学生(21人)

2024年12月28日

医学部学生

本部公寓一期医学部考研假学生于12月28日前完成退宿并离楼。

本部公寓一期(730人)、本部宿舍10号楼(129人)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5日(9:00-16:00)

提前自行搬迁的学生/需行李放置指定地点的学生

经允许提前自行搬迁的学生可在1月8日-15日(9:00-16:00)自行搬迁,但不得在目标寝室楼、目标寝室内长时间逗留、留宿过夜。自行搬迁的学生务必在15日下午16:00前完成所有搬迁手续。

经允许行李放置指定地点的学生可在12月26日-1月15日(9:00-16:00)将个人打包好的行李物品放置至指定地点并贴好个人标识,待下学期开学后自行取回。

2025年1月16日(8:00-12:00)

统一搬迁学生

实际搬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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