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2024年寝室调整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字〔2023〕127号)和《学生社区宿舍调配、调整管理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调整对象 | 时 间 | 内 容 | 相关说明 |
个人申请调整 (含零星床位整合) | 6月25日至30日 | 学生申请 | 学生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点击公寓调整申请,完善学生信息、调寝原因之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
6月26日至30日 | 学院审批 |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
6月26日至7月1日 | 社区审核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6月26日至7月1日 | 名单反馈并调整 | 学生可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查询自己是否通过申请,若通过的,将显示调整后的楼宇寝室号,并于3日内至住宿楼宇管理员处完成调整手续的实际办理。 |
统一调整 (阳明2023级专业分流调整) | 7月5日16时前 | 提供分流名单 | 阳明学院提供最终分流人员名单给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在宁波大学系统里生成分流名单。 |
7月6日至8日 | 划拨床位 | 7月8日16时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结合专业分流结果确定房源,并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审批通过。 |
7月9日 | 名单反馈 | 7月9日16时前,各学院根据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分流学生及房源清单,具体分配搬迁床位。安排完成后的方案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
7月10日 | 名单公示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学院反馈的床位分配方案,于7月10日16时公示最终调整名单。学生可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查询自己搬迁目标寝室信息。 |
7月11日至12日 | 搬迁调整 | 实施宿舍搬迁调整工作。各学院根据具体车辆安排时间组织搬迁,学生根据流程办理调整手续。(特殊情况学生最多可提前两天自行搬迁,如遇极端天气,搬迁时间可稍作调整。) |
温馨提示
1.建议学院及时做好零星床位的整合工作,以便于阳明23级专业分流学生以及24级新生相对集中住宿安排,尽量减少新老生混住寝室。
2.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到随手关门谨防被盗,寝室调整结束后请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否则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3.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及时清理寝室垃圾。
4.调整到目标寝室的同学,如需安装或租赁空调且已经在大一付好四年租金的,请及时与租赁厂家联系,办理调整手续,集中搬迁时间会有空调公司人员现场办理。
5.跨区调整的同学,由于各区宿舍楼建造年限不一,难免存在住宿环境的差异;因毕业离校与调整时间间隔较短,大量房间需维修和打扫,虽然时间紧、任务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尽一切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如有未尽事宜敬请谅解。
6.寝室调整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和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联系,联系电话:0574-87609739。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