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寝室调整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字〔2007〕104号)和《学生社区宿舍调配、调整管理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调整对象 |
时 间 |
内 容 |
相关说明 |
个人申请调整 (含零星床位整合) |
6月21日至26日 |
学生申请 |
学生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点击公寓调整申请,完善学生信息、调寝原因之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 |
6月22日至27日 |
学院审批 |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
6月22日至28日 |
社区审核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6月22日至28日 |
名单反馈并调整 |
学生可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查询自己是否通过申请,若通过的,将显示调整后的楼宇寝室号,并于3日内至住宿楼宇管理员处完成调整手续的实际办理。 |
统一调整 (阳明2022级专业分流调整) |
6月26日16点前 |
提供分流名单 |
阳明学院提供最终分流人员名单给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在宁波大学系统里生成分流名单。 |
6月27日至30日 |
划拨床位 |
6月30日16点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结合专业分流结果确定房源,并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审批通过。 |
7月1日至4日 |
名单反馈 |
7月4日10点前,各学院根据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分流学生及房源清单,具体分配搬迁床位。安排完成后的方案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
7月5日 |
名单公示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学院反馈的床位分配方案,于7月5日16点公示最终调整名单。学生可在宁波大学公寓系统里查询自己搬迁目标寝室信息。 |
7月7日至8日 |
搬迁调整 |
实施宿舍搬迁调整工作。各学院根据具体车辆安排时间组织搬迁,学生根据流程办理调整手续。(特殊情况学生最多可提前两天自行搬迁,如遇极端天气,搬迁时间可稍作调整。) |
温馨提示
1.建议学院及时做好零星床位的整合工作,以便于阳明22级专业分流学生以及23级新生相对集中住宿安排,尽量减少新老生混住寝室。
2.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到随手关门谨防被盗,寝室调整结束后请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否则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3.寝室调整期间,请同学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及时清理寝室垃圾。
4.调整到目标寝室的同学,如需安装或租赁空调且已经在大一付好四年租金的,请及时与租赁厂家联系,办理调整手续,集中搬迁时间会有空调公司人员现场办理。
5.一卡通生活热水电子钱包如有余额的,请持卡到宁波大学师生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或北区学生公寓片区办公室门口办理转账退款手续。
6.跨区调整的同学,由于各区宿舍楼建造年限不一,难免存在住宿环境的差异;因毕业离校与调整时间间隔较短,大量房间需维修和打扫,虽然时间紧、任务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尽一切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如有未尽事宜敬请谅解。
7.寝室调整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和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宿舍调配部联系,联系电话:87609739。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3年 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