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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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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的通知
2022-12-13 14:55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优化近期校园疫情防控政策和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工部、学工部核准后,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学生寒假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16日。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22年12月28日封楼,2023年2月14日开楼。

3. 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建议学生寒假返乡过节,确因学习、科研等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原校外住宿学生不作寒假留宿申请)。本学院内留宿学生名单由各学院负责审核、汇总,并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社区汇总并向研工部及学工部报备审核。寒假留宿学生将集中安排住宿(以本部宿舍区域为主)。假期中途不能申请留宿,已申请留宿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中途请假离校视为假期不再住宿,待开学后才能返校。

4.寒假留宿申请将采用线下申请的形式。即日起至12月20日,学生可向所在学院进行申请,各学院对本学院内申请留宿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汇总。汇总名单由本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后,于12月23日前提交至学生社区。学生社区汇总并报批研工部及学工部审核后报学校备案。学生社区将于2022年12月26日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具体集中住宿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将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最终的假期住宿地址学生可在宁波大学公寓个人中心页面查询。

5.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6.若因疫情等原因学校寒假、返校安排另有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党委学工部

                            研工部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宁波大学寒假学生住宿申请表(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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