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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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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寒假留宿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2022-01-09 15:55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学校元旦、寒假及本学期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防疫要求,经研工部、学工部核准,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22年1月17日封楼,2月13日开楼。本着为疫情影响不便返家、学习、科研等需求的同学提供住宿并结合我校防疫要求,对申请寒假留宿的同学作集中住宿安排,相关规定如下:

一、住宿安排情况如下,本次寒假留宿的开放楼宇为:甬研公寓1-2号楼,南门公寓3-5号楼,本部宿舍11、12、14、15号楼。申请留宿的原寝室地址在以上涉及楼宇的学生,在原寝室住宿;其余申请留宿的学生作集中住宿安排,其中男生在本部宿舍11、14号楼作集中住宿安排,女生在本部宿舍12、15号楼作集中住宿安排。

二、因疫情影响,先将《宁波大学校本部2022年寒假确认留宿名单公示》给予公布,其中需要集中住宿的学生的具体住宿寝室楼宇及房间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在1月13日前进行公布,请相关学生及时关注通知通告。届时,住宿名单分别张贴在集中住宿楼内,同时在学生社区网上也进行公布,同学们也可以在今日校园app里宁波大学公寓假期签到里查询假期住宿床位。另外,受北仑疫情影响,梅山校区确认留宿名单及具体寝室安排另行通知,请梅山校区的同学耐心等待。

三、待集中住宿学生寒假留宿地址公布后,请集中留宿的学生务必在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6日15点期间,整理好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床上用品自带)搬到指定集中住宿楼办理入住手续;2022年2月13日开楼,在集中住宿楼宇内办理完退宿手续(配合好管理员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结清水电费,归还寝室钥匙)后,方可搬回原寝室住宿。

四、假期留校学生离开宁波市视同为不留校,需等开学后才能返校;同时告知楼内管理员做好注销住宿登记、归还钥匙等相关手续。我中心将对无人住宿的学生宿舍楼和房间贴上封条,并作定期巡查工作。请同学们务必记得离楼前带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重要证件。

五、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同学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六、请勿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任何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等违禁电器;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纠纷;注意保持宿舍卫生环境。

七、寒假期间,宿舍楼每晚关门时间为22时整,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晚上外出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保卫处电话678110(手机短号),87600110。

八、如在假期留宿期间有住宿相关问题的可向宿舍管理员反映,或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总值班反映,电话87600631,手机短号:599299。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2年1月9日


附件【宁波大学校本部2022年寒假确认留宿名单公示.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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