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社区概况  社区新闻  公告通知  社区文化  社区党员之家  宿管会  文明寝室  表格下载 
新闻动态

学习之家|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召...
严阵以待迎内审,细化服务保质量
“游戏化”劳动教育让大学生解锁生...
家的港湾|“游戏化”劳动教育让大学...
餐饮、社区及物业三部门进行联合消...
和谐之家|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工会小组...
学习之家|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召...

公告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2022年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的通知
2021-12-29 10:33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学校元旦、寒假及本学期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并结合学校防疫要求,经研工部、学工部核准后,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寒假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2月16日。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22年1月17日封楼,2月13日开楼。

3. 寒假期间学生一般不安排住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同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因导师要求留校助研的研究生同步申请,经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汇总向研工部及学工部报备审核,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集中安排住宿(本部宿舍区域)。假期中途不能申请留宿,申请留宿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中途请假离校视为假期不再住宿。

4.留宿由学生本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1)电脑端:宁波大学官网——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宁波大学公寓——公寓申请——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所需申请信息;(2)手机端:今日校园app——宁波大学公寓——公寓申请——公寓假期住宿申请——填写所需申请信息。(申请所需上传的附件内容,需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确认,没有签字视为不同意)。

5.公寓假期住宿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0时——2022年1月5日24时;各学院于2022年1月6日16时前完成审批工作;各学院审批完成之后,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汇总报批研工部及学工部审核后,将于2022年1月9日公布留校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最终的假期住宿地址可在宁波大学公寓个人中心页面查询。

6.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7.若因疫情等原因学校寒假安排另有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关闭窗口】

宁波大学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74-87609716  87600640  87600588 E_mail:sgzx@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