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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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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2018-06-05 15:41  

 

为切实做好2018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时间

内容

相关说明及流程

学生

6 月7 日至8日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填写《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学生社区网http://sgzx.nbu.edu.cn “表格下载栏下载)交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备案。

学院

6 月11 日至12 日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制定的《2018 年宁波大学学生暑期住宿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学生提交的《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宿舍调配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angjue1@nbu.edu.cn 邮箱。

学生社区

6 月13 日至14 日

审核名单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2018 年宁波大学学生暑期住宿申请汇总表》进行审核。

学生社区

6 月15 日

公示,留宿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各楼公告栏、学生社区网上公示留宿名单。学生留宿在原寝室,不得私自调换。未申请留宿的学生一律不得留宿学校。

注意事项:

1. 因暑期学校计划对本部公寓三期(8#-10#楼)寝室家具进行改造,本部公寓三期留宿学生需要集中安排住宿,目标寝室全部为本部宿舍六人间。

2. 海洋、海运学院学生提出暑期留宿申请的,经学院审核有必要留宿的情况下,按研究生住原寝室,本科生作集中住宿安排。

3. 暑期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贴封条;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4. 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5. 暑期实行离、返宿登记制度,如中途需离开学校外出的,请同学们向所在学院报备离校情况,并在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手续,如一个寝室只有一人留宿的,请留宿同学每天必须到所住楼管理员处签到。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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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87609716  87600640  87600588 E_mail:sgzx@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