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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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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的通知
2017-12-20 14:13  

 

根据“宁波大学2017-2018学年校历”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寒假学生离楼、封楼和申请住宿作如下规定: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全校学生2018年1月22日放寒假,3月2日返校报到。

2.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封楼、开楼时间安排为:2018年1月26日封楼,2月27日开楼。(留学生公寓寒假期间不封楼)

3. 寒假期间省内同学原则上须全部离校;确有特殊原因须在校住宿的省外同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留宿申请;因导师要求留校助研的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同步申请;寒假留宿学生集中安排住宿。

4.留宿由本人填写《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表格在学生社区网http://sgzx.nbu.edu.cn“表格下载”导航条内下载,留校助研的研究生另需请导师签字确认),于12月29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备案。

5.各学院于1月4日根据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制定的《2018年宁波大学学生寒假住宿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以及学生提交的《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009室宿舍调配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angjue1@nbu.edu.cn 邮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将于2018年1月9日公布留校住宿人员名单,具体安排情况另行通知(通知公布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公告栏及学生社区网上)。

6.为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现面向假期留宿的同学招聘协管员若干名,男女不限,有意者须在社区网上下载《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好后,请于12月29日前上交至阳光留学生公寓107办公室。

7.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在检查好室内安全情况(切断电器电源、关闭供水阀、关好门窗等)后,须告知宿舍楼值班员并一同复查,贴上封条,办理好离楼相关手续。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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