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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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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留宿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2016-01-15 10:04  

    根据“宁波大学2015-2016学年校历”安排,本着为离家远回家不便、学习、科研等需求的同学提供住宿便利,结合我校住宿床位实际情况,就对申请寒假留宿的同学安排集中住宿相关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留宿学生统一集中住宿,男生安排在本部宿舍10#楼、女生安排在本部宿舍15#楼以及本部学生公寓招待所(本部公寓四期楼下),个别学生安排在寒假开楼宿舍,住宿名单分别张贴在集中住宿楼内,同时在学生社区网上也进行公布。

    二、留宿的本专科生(包括住宿在本科生楼的研究生)务必在2016年1月25日前、住宿在研究生楼的研究生务必在2016年1月30日前,整理好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床上用品自带)搬到指定集中住宿楼办理入住手续; 2016年2月26日搬入原寝室住宿,在原楼办理注销住宿手续,并配合好管理员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

    三、寒假其他开楼宿舍为留学生住宿的本部宿舍6#楼。

    四、留宿同学住宿中途想回家或当天不在学校住宿的请及时与学院相关老师报备,同时告知楼内管理员做好注销住宿登记、归还钥匙等相关手续。

    五、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同学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六、请勿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任何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等违禁电器;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纠纷;注意保持宿舍卫生环境。

    七、寒假期间,宿舍楼每晚关门时间为22时整,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晚上外出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保卫处电话678110(手机短号),87600110。

    八、如在假期留宿期间有住宿相关问题的可向宿舍管理员反映,或向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总值班反映,电话87600631,手机短号:599299。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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