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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住宿学生搬回校内住宿的通知
2004-02-20 14:56  
各学院学工办、有关同学:

2003年5月,学校从学生安全的角度考虑,已要求住在甬江村和宁镇路对面的校外住宿学生回校内住宿,并决定分批要求校外住宿学生回校内住宿。2004年1月,学校经过统筹安排,腾出了一定数量的床位,可供全校所有在籍学生在校内住宿。

至2004年1月14日,有100余位同学及时搬入校内住宿,开学初,又有部分同学搬回校内,但还有少数同学仍居住在校外。考虑到这些同学的实际情况,学生处决定:

1、各学院重新审查校外住宿学生的申请理由,原则上不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含走读生、毕业班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仍需在校外住宿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核实后,由学生处统一审批。

2、由学院学工办负责通知校外住宿学生。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若发现有学生未经同意擅自校外住宿的,应立即报告,并严肃处理。

3、毕业班学生因实习等原因近期不在学校的,应以书信方式向学院学工办说明情况,在回校后三天内立即搬入校内或补办相关手续。

宁波大学学生处

200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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